藝術家/娛樂業居留許可涵蓋三大類別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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表演與娛樂
(音樂家、歌手、舞者、DJ、藝術家、魔術師、演員、馬戲表演者、模特兒、節目經理、電影導演) -
運動與教練
(職業運動員、裁判員及教練/訓練員,涵蓋足球、籃球、武術、衝浪、跳水、游泳、羽毛球、高爾夫等領域) -
相關藝術或宣傳職務
(藝術總監、創意表演者、娛樂人員)
若您的職業屬於以下任一類別,您很可能符合資格。.
藝術家/娛樂業居留許可涵蓋三大類別:
表演與娛樂
(音樂家、歌手、舞者、DJ、藝術家、魔術師、演員、馬戲表演者、模特兒、節目經理、電影導演)
運動與教練
(職業運動員、裁判員及教練/訓練員,涵蓋足球、籃球、武術、衝浪、跳水、游泳、羽毛球、高爾夫等領域)
相關藝術或宣傳職務
(藝術總監、創意表演者、娛樂人員)
若您的職業屬於以下任一類別,您很可能符合資格。.
答案 適用於 : 印尼藝術家簽證 (KITAS)